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3-20 20:24来源 : 福田区人民政府 信息索引号 : 4403040101/2022-962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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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 文 号:福府〔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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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已经区政府八届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支持我区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特制定以下应急扶持政策。
本政策的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福田区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和机构。
第一条 降租减租支持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租金减免50%的支持。
鼓励福田区15个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区政府支持股份合作公司专项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支持。
鼓励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孵化器)、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主体主动减免租金的,按2022年3月、4月减免租金总额的30%予以支持,最高200万元。
企业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支持。区政府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医疗、科研机构,以及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以外的个人承租户,给予2022年3月份租金全免,4月份租金减免50%的支持。
第二条 稳企支持
餐饮业稳企支持。对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在条件具备时实现恢复生产经营的餐饮企业,按照其本年度上半年营业额分档给予支持,最高100万元。
餐饮门店开设支持。对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的餐饮企业,于政策有效期内在福田区新开设门店,且符合条件的,按经营面积分档次给予每个单店最高2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支持。
封控区、管控区餐饮门店纾困支持。对经营地在我区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并在条件具备时实现恢复生产经营的餐饮门店,经所在社区核实后,分档给予每家门店最高2万元支持。
跨境运输支持。对福田区纳入海关统计的重点企业,且2022年上半年,积极采用水运、铁运、陆运等方式开展跨境货物运输的,经专项审计后,按实际发生的运输、消杀、装卸等费用的最高50%给予支持,最高100万元。
文化旅游业稳企支持。对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保持企业运作,并在条件具备时恢复生产经营的旅行社、电影院、体育、演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按照其上年度经营情况分档给予支持,最高200万元。
第三条 贷款贴息支持
符合条件的辖区中小企业,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最高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第四条 安心保险支持
鼓励辖区保险公司为参与辖区抗疫工作人员免费赠送防疫保险产品和服务,根据防疫保险产品的赔付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第五条 社保补贴支持
符合条件的辖区中小企业,对有序组织员工恢复经营,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核查2022年3月企业参保人数(以2022年1月缴交社保人数为基准),按每人最高500元给予支持,最高20万元。
第六条 稳岗支持
对在2022年4月至6月期间,辖区“四上”企业积极组织员工稳岗保就业,实际购买社保率达95%及以上的(以2022年1月和2月缴交社保人数的平均数为基准),按从业人数分档给予支持,最高10万元。
第七条 防护用品支持
对辖区“四上”企业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核酸检测产品等防护物资,积极做好防疫措施的,按2022年3月缴交社保人数核算给予支持,最高5万元。
第八条 防疫服务和设备应用支持
经相关部门备案,在辖区疫情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内,应用推广检测试剂、防疫医疗设备、无人车、智能测温、智能信息采集等防疫设备的企业,以及提供疫情专项服务的企业或平台,依照其设备或服务投入情况,经专项审计后,按实际投入经费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第九条 建筑业建设项目补贴支持
对辖区市、区住房建设局在监的已恢复生产经营建设工程,单个工地给予建筑施工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具体由建设单位和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两制平台实际到岗人数,以每人1000元的标准核算。
第十条 服务支持
建立同心抗疫企业诉求服务机制,在i福田开通“i福企”专区,安排咨询专线、服务专员,收集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问题,提供政策解读等服务。
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提供i福田法律e管家、暖心热线等线上咨询服务,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本政策由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政策自2022年3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6个月。本政策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