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鹏举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文化和钱的关系,原本离的很远,现在越来越近,一方面文化的发展需要钱,不仅是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钱,而且公共文化的发展也需要钱。我们做了2015年国家发改委做的文化旅游方面的PPP项目统计,2015年公布的PPP项目已经有将近50项。也就是说原来一些完全由政府投的带有较强外国性、公益性的项目,现在也开始需要社会资本一起参与,而且在公共领域未来五年财政投入会继续增加,但是财政资金更强调发挥杠杆作用,也就是除了文化产业需要和资本密切对接外,还有国家的主体方向也要发挥社会资本,发挥资本的参与性和它在整个公共文化建设方面的关键性作用。
另一方面从金融角度,现在越来越需要文化。目前金融行业受到的冲击越来越严重、严峻,一方面利率放开,另一方面人民币国际化。所以文化金融是当前的重要话题,以下从三个方面阐述:
一般文化金融的困境
现在金融对于文化领域青睐有加。2015年初,中央电视台曾经做过一个采访,核心就是了解目前银行体系给文化产业的信贷余额大概有多少。当时央行的口径比较窄,只有1700亿左右。按我们大概的估算,2014年底各大银行披露的给文化产业的信贷余额至少是8千亿。即便打一个折扣,至少也有4千亿左右。今年,按照央行本身窄口径的文化产业信贷统计,目前至少2300亿左右的信贷规模给了文化产业。如果按各个银行自己的披露就更多,到万亿左右,而且很多银行在做文化金融方面的创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信贷似乎对于文化产业非常热情,给文化产业放的贷款也很多,这是一个现象。
但从实际来看,做文化产业的如果去银行借款,十有八九是借不到的。这是一个悖论,一方面好象大量资金往文化产业走,但另外一方面,从具体个案来看,绝大多数文化产业企业或项目,融不到银行的资。问题在哪里?通过文化部和各大银行合作的一些文化产业信贷项目,我们可以看到银行确实做了文化产业方面的信贷,但这些信贷主要流向由政府背书的类似于从事区域开发的大型文化旅游开发企业和一些大企业,绝大多数给了有实体资产的企业。针对文化产业特色的银行信贷也有一些,但案例很少,额度也很少。
这是目前一般金融的困境,文化金融的困境,理论上大量的钱往文化领域涌入,银行业非常积极的给文化产业提供信贷,实际上符合典型文化产业特征的企业或项目其实贷不了款,拿不到钱,这是一个悖论。
在我看来,文化产业的核心就在于它的轻资产或以人为本的特征,如果我们忽略这一点,文化和传统没有区别。当文化产业园区失去文化这个最重要的前缀词、限定语,这样的园区和文化创意有什么关系呢?就文化金融一样,如果金融资本给的还是大量基于土地、厂房、设备,基于非常明确的有产品和现金流的行业,那它和文化金融最多打了一个擦边球,或者说无非就做一个政策秀。
文化金融“+互联网”
在金融的一片热闹中,真正以无形资产为主、以创意为本的这样一些文化产业或项目,获得融资还是非常难的。这就出现另外一个新趋势——互联网语境下的文化金融,是未来整个文化金融的方向。
一方面文化金融“+互联网”。有一些文化金融项目,使用互联网的模式或互联网的思维方式来做,比如资产证券化。我一直觉得在金融领域,最有探索价值的方向是基于无形资产再消化。比较经典的无形资产再消化案例,就是鲍伊债券。上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一位摇滚歌手,用他25张专辑,大概300首歌的版权做了一个为期10年、年利率7.9%,总额达到5500万美元的一个基于音乐版权的资产债券,发行非常成功。而且这个明星的文化金融案例,也给明星本身带来了巨大收益,使他个人身价进一步提升。举此例的原因是想对比另一个在我们国内做得非常好的基于互联网的文化金融案例——娱乐宝。我们刚刚说的最经典的鲍伊债券,是基于他非常有名,另一方面鲍伊资产很完整,市场价值是被充分认可的,在这样的前提下,才可以发这么一个债券,但在娱乐宝不是。在娱乐报上,所有的文化产品谁也不知道长什么样子,谁也没有看过这样的电影,没有玩过那样的游戏,但它提前实现融资。娱乐宝在2014年上线三期大概融了3亿,都是投向阿里巴巴参投的电影、游戏或电视节目,在这些电影和电视节目上市前。这个项目不仅提前融资,也起到提前锁定市场的效果,所以这就是互联网语境下文化金融发生的一个质的变化。我觉得娱乐宝还不算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因为它实际上还是一个保险理财,但是它用了互联网模式。
另一方面,文化金融“+互联网”让文化投资现象很活跃,很多资金都来自互联网。2014年我们统计了中国文化产业股权投资机构前十名,基本上都和互联网有关:阿里资本、云系投资,这两个基本上都和马云有关系,小米、百度等等,所以这方面投融资事件绝大多数都是互联网和内容的结合,这就是我说的“文化金融+互联网”。